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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学学院第四次学术委员会会议纪要
来源: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浏览人数: 发布时间:2006-11-20
2006年11月1日下午,学院召开第四次学术委员会会议,会议由陈希镇主持。本次会议研究以下几项议题并作出决定:
一.审定通过《关于团队建设劳务费的暂行规定》
会议决定在原稿的基础上作以下几款作如下修改:
1、申报学校精品课程,由原定的“学院资助劳务费0.2万元”修改为“由学院先资助劳务费0.1万元,通过学院审核报送学校评选,学院再资助劳务费0.1万元”。
2、重点学科和重点专业申报劳务费金额均由原定的“0.8万元”改为“0.5万元”。
3、向学校申报硕士点,劳务费金额由原定的“0.5万元”改为“0.3万元”。
二、审定通过《教职工差旅费使用暂行规定》
会议决定在第七条第4款中,删除原稿中“节约部分的一半归本人所有(从人员经费中支出)”;增加“在各项费用总和不突破的情况下,经学院领导审批,单项费用限额可突破”。
三、对《关于开设新课程资助的若干规定》和《关于院外人员来我司旁听的有关规定》这两个草案,由于其中存在一些模糊的或不好界定的东西,因此,学术委员会建议在认真考虑,表达周到后再审定。
四、对来校应聘人员的问题,学术委员会建议学院领导根据本学院“十一五”发展规划和各专业团队短缺情况确定合适人选。
参加会议的学术委员会成员有:陈希镇,高利新,黄友初,马万,欧建光,王幼斌,闻仲良,张宗劳,赵焕光;秘书:黄玉飞。列席会议:林长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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