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菠菜资源平台大全收费管理暂行办法
来源: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浏览人数: 发布时间:2006-10-20
为了加强学校收费管理,规范收费行为,根据《浙江省教育厅、浙江省物价局、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计[2006]124号)规定,结合我司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学校的各项收费行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政策、法规。事业性收费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,按温州市物价局颁发的《事业性收费许可证》规定的收费范围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收取。其他项目的收费必须报计财处审核,经主管领导批准或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才可收取。
第二条 学校各类收费归口计财处管理。计财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对全校事业性收费的立项、报批、核定、收取、检查、年检及其他各类收费实施管理。
第三条 学校拟收费的部门和单位,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,送计财处审核和报批。申请内容必须载明:拟收费项目、对象、标准和依据(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主管部门有关文件及成本核算的论证情况)。需经政府有关部门立项审批的事业性收费项目与标准,应在拟收费的前一个月提出报批申请。
第四条 学校计财处负责全校的发票、收据管理,统一到市财政、税务部门领购合法票据,不得使用自制和外购收款票据。计财处应建立健全票据的领购、登记和使用、缴销、保管等制度,加强内部控制。
第五条 学校事业性收费的主体为计财处。收费工作量大或遇特殊情况,计财处也可委托学院及其他单位收取。采取委托收费的票据领用,须由校计财处根据收费项目、标准、人数等签署委托收费《票据领用申请单》,综合管理部门凭《票据领用申请单》发放票据。
第六条 学校实行亮证收费制度。学校要将员工收费项目、标准在有关招生简章上公布,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注明。开学时,学校要在校园网上给予公布,接受社会、员工及家长监督,实行亮证收费。 收费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收费范围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,规范使用票据。被委托收费单位领取票据时,财务主管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,将收费项目、标准交待清楚。发现超范围、超项目、超标准收费,应由被委托收费单位当事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共同承担责任。
第七条 学校各单位取得的事业性收入和其他收入,应统一纳入学校计财处管理和核算,不得截留、隐瞒、挪用、私存、私分和坐支。各类收费应在该业务完成后五日内交计财处。对零星收费,其余额不足5000元的,经计财处同意,可实行定期上交。
第八条 学校建立健全收费检查监督制度,由计财处、纪委(监察、审计)办公室定期对学校各类收费收入的管理、上缴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,各收费(或代收)单位应接受监督检查,如实提供相关资料。
第九条 校内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乱收费行为:
(一)未经学校批准,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自定收费标准的;
(二)未经学校批准,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调整收费标准的;
(三)不使用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收费票据,或擅自印制、转让、转移、代开收费票据,或超范围使用收费票据的;
(四)部门专项收费,不上交计财处而自行列收列支的;
(五)其他违法收费行为。
对有以上乱收费行为之一者,学校将责令其立即停止收费行为,并视情况对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。
第十条 收费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,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贪污论处:
(一)收费不开具收据的;
(二)收费后不入账或不上缴计财处的;
(三)将收费收入私自或在单位领导人的授意下公款私存的;对有以上行为之一的收费人员,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惩治贪污的规定,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。构成贪污罪的,直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第十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的各类事业性收费、专项收费及对外服务收费等。
第十二条 独立法人核算的事业、企业单位(包括菠菜资源平台大全城市学院、菠菜资源平台大全瓯江学院、菠菜资源平台大全后勤集团公司、菠菜资源平台大全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等)按国家有关收费规定执行。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报学校计财处备案。
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。